一、 部門主要職能
(一)貫徹執(zhí)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、各項稅收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,研究制定地方各稅、費在本縣的具體征收管理實施辦法。
(二)負責地方各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社會保險費、文化事業(yè)建設費、堤圍防護費、殘疾人保障基金、價格調節(jié)基金和省人民政府規(guī)定的其他規(guī)費的征收管理工作。
(三)貫徹執(zhí)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檢查監(jiān)督制度的落實。
(四)負責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。
(五)檢查監(jiān)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(zhí)行稅收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的情況。
(六)組織稅收政策法規(guī)宣傳和理論研究。
(七)負責地方稅務系統(tǒng)的稅收計劃、會計、統(tǒng)計和票證管理工作。
(八)按照授權或權限管理地方稅務系統(tǒng)的人事、勞動工資、機構編制和經費。
(九)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。
(十)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二、部門決算單位構成
(一)部門機構設置
郁南縣地方稅務局是一個執(zhí)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獨立核算單位,縣局內設辦公室、監(jiān)察室、人事教育股、稅政股、征收管理股、納稅服務股等6個股室,下設一個直屬單位稽查局,一個事業(yè)單位規(guī)費服務中心,下轄城區(qū)稅務分局、連灘稅務分局、建城稅務分局、千官稅務分局等4個基層分局。
(二)人員構成情況
郁南縣地方稅務局共有在職干部職工106人,離退休人員26人,其他人員46人。
(三)決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
2015年,郁南縣地方稅務局緊緊圍繞縣委、縣政府和市地稅局確定的工作目標,認真履行部門職能,按照“穩(wěn)中求進,逐步推進”工作思路,通過加強重點稅源監(jiān)控,強化稅收分析,著力抓好重點稅源企業(yè)以及建安房地產“兩業(yè)”的稅收征管。積極做好金融業(yè)的納稅輔導, 促進省級固定收入同比增長。重點布置做好一次性稅源入庫督導工作,確保稅款準時入庫。深入開展稅收挖潛,煥發(fā)稅源生機。切實抓好組織收入中心工作,促進稅費收入保持穩(wěn)步增長,為全縣經濟社會發(fā)展提供財力支撐。
三、部門決算情況說明
(一)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。
2015年度年初結轉和結余907.45萬元。本年收入3444.39萬元,其中:財政撥款收入1296.19萬元,其他收入2148.20萬元。本年支出4138.35萬元,其中: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114.65萬元,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23.7萬元。年末結轉和結余213.49萬元。
(二)收入決算情況說明
2015年收入決算3444.39萬元。其中:行政運行收入122.22萬元,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收入2096.45萬元,其他稅收事務支出收入1202.02萬元,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收入14.70萬元, 其他行政事業(yè)單位離退休支出9萬元。
(三)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2015年支出決算4138.35萬元。其中基本支出2383.97萬元,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、商品和服務支出、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;項目支出1754.38萬元,主要支出項目有商品服務支出、房屋建筑物修繕支出、設備購置支出、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支出、納稅服務支出、稅收征管理支出、稅收宣傳支出等。
(四)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
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692.59萬元。2015年財政撥款收入1296.19萬元,其中: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296.19萬元。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1782.57萬元,其中: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58.87萬元,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23.7萬元。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206.21萬元。
(五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1.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。
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82.57萬元,占本年支出合計的43.07%。
2.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。
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82.57萬元,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58.87萬元,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23.7萬元。
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(包括行政運行、其他稅收事務支出);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(包括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,其他行政事業(yè)單位離退休支出)。
3.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。
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82.57萬元,其中:基本支出145.92萬元,項目支出1636.65萬元。
基本支出: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2.22萬元(行政運行122.22萬元);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23.7萬元(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14.7萬元,其他行政事業(yè)單位離退休支出9萬元)。
項目支出: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36.65萬元(其他稅收事務支出1636.65萬元)。
(六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45.92萬元,其中:工資福利支出99.3萬元(基本工資45.1萬元、津貼補貼54.2萬元)、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3.7萬元(退休費23.7萬元)、商品和服務支出22.92萬元(辦公費1.84萬元、電費7萬元、物業(yè)管理費5.81萬元,勞務費1.89萬元,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,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4.38萬元)。
(七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2015年“三公經費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2萬元,與上年持平。具體情況如下:
1.因公出國(境)費支出0萬元,與上年持平。
2.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萬元,與上年持平。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,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。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1輛,全年運行維護費支出2萬元,平均每輛0.1萬元。
3.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,與上年持平。主要用于上級檢查、指導工作,周邊縣、市、區(qū)業(yè)務交流的接待支出,2015年共接待0批次, 0人次。
(八)預算績效情況說明
2015年度項目支出預算經費整體使用效果良好,已完成的建設任務符合項目合同要求,質量較高,稅費征收、稅費宣傳、納稅服務及信息化建設等征管工作績效顯著,各項稅費收入預期目標順利實現(xiàn)。
(九)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
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: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2.92萬元,與上年持平。其中辦公費1.84萬元,電費7萬元,物業(yè)管理費5.81萬元,勞務費1.89萬元,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,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4.38萬元。
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:截至2015年12月31日,本部門共有車輛21輛。
政府采購情況說明:2015年本單位政府采購支出283.47萬元。其中貨物類支出37萬元,工程類支出246.47萬元。
(十)專業(yè)名詞解釋
1、財政撥款收入: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。
2、其他收入:指財政撥款以外的收入,包括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和利息收入。
3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:省級財政當年按預算撥付的資金。
4.年初結余和結轉: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、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(guī)定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5.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6.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7.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:指機關單位離休以及退休人員的退休費。
8、“三公”經費支出:納入預決算管理的“三公”經費,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
因公出國(境)費:赴境外培訓費。
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: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(含車輛購置稅)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等支出
公務接待費: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。
9.工資福利支出: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,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。
10.基本工資:反映按規(guī)定發(fā)放的基本工資,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、級別工資;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、技術等級工資;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、薪級工資;各類學校畢業(yè)生試用期(見習期)工資、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、熟練期工資;軍隊(武警)軍官、文職干部的職務(專業(yè)技術等級)工資、軍銜(級別)工資、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;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、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等
11.津貼補貼: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(yè)單位艱苦邊遠地區(qū)津貼、機關工作人員地區(qū)附加津貼、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、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。
12.住房公積金:反映行政事業(yè)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財政部規(guī)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(guī)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。
13.其他工資福利支出: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,如各種加班工資、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、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,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(yè)工作并按規(guī)定參加企業(yè)職工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。
14.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: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。
15.辦公費: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(guī)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、書報雜志等支出。
16.印刷費: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。
17.水費: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、污水處理費等支出。
18.電費: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。
19.郵電費: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、包裹、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、電報費、傳真費、網絡通訊費
20.差旅費: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(fā)生的城市間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。
21.委托業(yè)務費: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(yè)務而支付的委托業(yè)務費。
22.工會經費: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提取的工會經費。
23.物業(yè)管理費: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(yè)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(yè)管理費,包括綜合治理、綠化、衛(wèi)生等方面的支出。
24.其他商品及服務支出: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。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、國內組織的會員費、來訪費、廣告宣傳、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、公用經費等。